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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喜歡看書也喜歡買書(小小房間就裝了三個大書櫃),但是等到要整理房間的時候,災難就來了。

最近下大雨,房間有些積水,我請大頭菜爸來幫忙搬移一下位置,因為他比較『粗勇』,有關勞力的事交給他就對了。不過越整心情就越煩悶,搬著搬著兩個人就開始起了爭執。 

 

這時他說話了:「幹麻買那麼多書?房間裡就屬你的書和衣服最多了」

喂,這位先生!我請你幫忙搬書,你給我牽拖到衣服幹嘛?而且你的漫畫公仔(備註:還有A片,那時候吵架太生氣了,忘了講這一項)整整一大套,我也沒說阿。

可是跟你比起來我只有一點點阿,哪像妳一大堆阿!!我問你,那麼多英文書有什麼用?大頭菜爸也開始回嘴了~~

拜託,這些都是我上課要用到的,況且你又不懂英文,吵什麼吵?正在醞釀怒氣的我說。 

大頭菜爸為了顯示出男人的尊嚴,脹紅著臉大聲的說:「誰說我不懂英文,這些對我來說都是小case!」(os:屁啦,ABC告ㄍㄚ低,都念得亂七八糟了,最好你會啦!!) 

「ㄛˊ,是嗎?」我用不屑的眼神和尖酸刻薄的語氣跟他說:「好呀,你隨便拿一本唸給我聽呀!」衝突就快要發生了~~(os:我想再吵下去離婚證書也要準備了,為了書和衣服離婚,我會不會是第一個阿?)

接著他拿起了Alice Walker的作品The Color Purple(中譯為紫色姊妹花),隨便翻了幾頁,然後大聲唸著I love you.我噗哧一笑。 

他也笑著說:「是不是中了你的死穴?」

我點了點頭,接著我們兩個就開懷大笑。 

到底The Color Purple裡面是不是有寫到I love you這句,我也忘了。英文好不好,誰厲不厲害?Who cares? 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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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瑟菲娜公主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9) 人氣()